2026年3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他来了

2026.03.16

2026年3月12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,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0号主席令公布,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,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同时废止 。

 核心定位与结构

 作为我国继《民法典》之后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共5编、1242条,结构为总则、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、绿色低碳发展、法律责任和附则 。其将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、100余件行政法规、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系统整合,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从“分散立法”到“体系化”的跨越 。

 全球首创亮点

 “绿色低碳发展”独立成编,全球范围内首次将绿色低碳转型专门入典,共4章114条,覆盖循环经济、能源节约、低碳转型、应对气候变化,推动生态治理从“末端治理”转向“源头管控”。

 关键制度要点

 - 总则明确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,强化监督管理体制、规划分区管控、环评、生态补偿、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。

- 污染防治覆盖大气、水、土壤、噪声等全要素,细化排污许可、重污染天气应对等规则,回应群众“家门口”环境诉求。

- 生态保护构建全域保护体系,涵盖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江河湖泊、自然保护地等,强调自然恢复为主的生态修复原则 。

- 绿色低碳发展明确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,建立碳市场、核算统计制度,将“双碳”战略转化为刚性法治规则 。

- 法律责任衔接司法保障,强化法院、检察院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审判与监督职责 。

 

立法背景与意义

 

编纂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,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,旨在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法治根基,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式迈入“法典化”时代 。